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“虚假刷单信息”套路深

发布时间:2017-05-26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讯(李宜诺)2016年12月以来,犯罪嫌疑人谭某、张某、秦某通过阿里旺旺用户号等方式向淘宝用户发送虚假刷单信息,引诱淘宝用户加虚假刷单信息里的QQ号,从成功加入人数中获取佣金,致使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,犯罪嫌疑人谭某、张某、秦某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所得佣金高达80余万元。

  沭阳县检察院于近日受理该案后详细审查的相关证件材料,提审了犯罪嫌疑人,发现在此虚假刷单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通过多种方式、多种渠道向淘宝用户传播虚假刷单信息,诱骗淘宝用户上当,从中谋取非法利益。

  最终,沭阳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秦某某、张某某、谭某某涉嫌虚假广告罪,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好,归案后有坦白情节,结合案件实际,综合考虑采取取保候审尚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,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